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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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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文献借阅制度

  发布时间:2016-04-13 点击:1399

 

 

1.读者必须办理借阅证才能外借图书馆资源。

2.本馆除部分图书仅供阅览外,其他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在图书外借区自行选取图书,持有效借阅证,在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所有人员的外借数据均须录入流通系统。

3.可外借图书:图书外借区内的全部图书均可外借。

4.外借册数:每张借阅证限借2册,加入宁南县图书馆读者QQ群(195502241),经验证后可借3册。

5.外借期限:每册书30天。

6.续借:所有读者均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每册30天。

7.为便于书籍流通,本馆实行借阅(书刊)逾期交滞纳金制度。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册图书每超期1天交滞纳金0.20元。 闭馆期间顺延借阅期。

8.读者到外地出差、学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且在图书逾期前提前告知图书馆,口头说明无效。

9.借出图书若有急需,本馆有权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