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法》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正式实施,1月8日,县图书馆充分利用馆内各类资源平台,通过在馆内设置《公共图书馆法》专题宣传展柜、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推送法律全文以及在进馆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专题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公共图书馆法》宣传展柜
《公共图书馆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于11月4日获得表决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县图书馆将以学习宣传《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图书馆职能职责,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共建“书香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