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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 关于成立宁南县图书馆理事会的通知

 作者:宁南县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7-06-26 点击:1512

 

宁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

关于成立宁南县图书馆理事会的通知

 

宁文广体旅发[2017]25号

 

县农村电影放映服务中心、各股室、各乡镇文化站:

      为大力推进政府职能改变、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推进我县文化事业的新发展,决定在县图书馆实行理事会制度,通过组建理事会,促进图书馆与社会的交流沟通,扩大社会影响,推进我县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经县图书馆推荐,县文广体育旅游局提名,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11名,其中设理事长1名、理事10名(其中1名为执行理事)、秘书长(兼)1名。名单附后:

 

附件1:宁南县图书馆理事会成员名单

附件2:宁南县图书馆理事会章程

 

 

             宁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

              2017年5月12日

 

 

 

附件1:

宁南县图书馆理事会成员名单

姓 名

理事会职务

社会身份

  张林森

理 事 长

县文广体育旅游局局长

乐梅

理 事

县文广体育旅游局党组成员

张静

执行理事

县图书馆馆长

王林菊

理 事

秘 书 长

县图书馆副馆长

吴通

理 事

县电视台台长

刘华阳

理 事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廖梦媛

理 事

县文化馆馆长

王菲菲

理 事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王美惠

理 事

图书馆办公室主任

朱国齐

理 事

读者代表

谢馨

理 事

读者代表

 

 

 

 

 

 

附件2:

宁南县图书馆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图书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馆长(法人)负责制。为保证理事会规范有效地行使图书馆的宏观管理职责,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成与职责

 

第二条 理事会被定位为图书馆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主管局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10名,其中,执行理事1名,由图书馆馆长担任,主管局委派党组成员1名,宣传、文化等部门各1名,社会人士代表3名,读者代表2名,图书馆(包括分馆)代表1名,由文广体育旅游局、图书馆征求各界意见,推荐或聘请产生。理事会设秘书长1名,由图书馆副馆长或办公室负责人兼任。

 

第三条理事会成员任期4年,可以连任。理事会会议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别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举行。

 

第四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图书馆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改革发展举措;

 

(二)审议批准图书馆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查图书馆规划、计划执行情况;

 

(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理事长的主要职责为:

 

(一)主持理事会工作;

 

(二)决定召开理事会和理事会的议题;

 

(三)决定需理事会表决的重大事项;

 

(四)签署和批准理事会重要文件

 

(五)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理事会以落实县委县政府和文广体育旅游局工作任务基础上负责制定图书馆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执行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处理理事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  议事规程

 

第八条 理事会在理事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执行理事长或理事长指定的其他理事代其履行职责。

 

第九条: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5日前书面通知(特殊情况用电子通信形式通知)各理事。理事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条:理事长认为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并于会议召开5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

 

第十一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理事会若需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理事会休会期间,遇重大事项需决策而又无法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可书面征求体理事意见,由理事长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

 

第四章  理事辞职与增补

 

第十三条:理事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辞职时,可书面或口头申请提交理事长,召开理事会进行举手表决通过,因理事缺额需要增补时,因由文广体育旅游局、图书馆推荐人选,提交理事长,召开理事会进行举手表决通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理事会。